- ★2020年2月10日起,辦理菲律賓簽證及電子旅遊許可需附上入出境紀錄(需註明前往地區英文版),此證明簽證處會認證蓋章退回。
- ★2020年2月8日起入境菲律賓時請攜帶簽證處認證過之入出境紀錄(英文版)(需註明前往地區)。
- ★如已辦理菲律賓簽證及電子旅遊許可者,菲律賓簽證處建議補申請入出境紀錄(需註明前往地區)之認證,以便入境菲律賓時攜帶以利海關檢查。
- ★申請人申請簽證時必須在台灣 。
- ★為因應菲方上述新措施,駐菲律賓代表處建議國人近期出入我國國境時,不要使用自動通關,請改走人工查驗櫃檯,並由我國移民官於護照上蓋上入出境章戳,以利菲國移民官員查驗,以減少入境菲國時之困擾。
- 證代辦費用;因簽證費用屬於國家單位設定之行政規費,且屬於代辦性質,與旅遊品項費用有別,所以若是各旅遊地政府有公告調漲或調降時,敝公司將即通知貴賓補費或退費,感謝您的配合。
- 團體報名人數10人皆為辦理團體簽證,須隨團體進出(如須辦理個簽須補NT$300元)。
- 護照正本效期6個月以上(請以回國當天日算起6個月以上)
- 身份證影本(正反面)一份。
- 2020年1月1日起辦理菲律賓簽證不需提供照片。
- ★注意:15歲以下孩子需要父或母的護照及簽證同送(不能單獨送件,都須辦理紙本實體簽證)
如父母雙方都同行者,送件時請告知,要同父親還是母親一起送件
如同行者父或母已有簽證,送件時需附上父或母的護照正本及有效紙本實體簽證
如父或母一方為外國人,需附相關證明例:戶籍謄本需英文版或者居留證正本,需與外國護照姓名資料,必須能看出子女與父母之證明
如父或母一方為菲律賓人時,需附上菲律賓護照正本、影本與居留證正本、影本
- 菲律賓不接受雙重國籍,出境台灣入境菲律賓需持同1本護照。
- 特別注意事項:若持非中華民國護照者(台灣出境),進入菲國需辦理簽證,且必需使用有核蓋台灣出入境章之護照,否則將無法入境,亦可能被原機遣回或罰款至少每日美金US100。
- 十五歲以下小孩需父或母同行,若父或母沒有同行需其中一人帶小孩親自去菲簽處公證,公證後小孩才 可辦菲簽。
- (團簽一旦辦理後,無法換人或取消,一旦取消或換人團簽需重新辦理及付費)
- (團簽入境,須按團簽名冊排隊通關,敬請耐心等候)
【貼心體醒備註】
- 年滿80歲以上需附英文醫生證明(其健康適宜搭機旅行)。
- 孕婦懷孕滿7個月以上無法入境菲律賓。
- 役男或軍公教人員需蓋好備查章後才可送菲簽。
- 若有需脫隊者,應於事前告知代辦旅行社辦理個人簽證(須補足個簽費用NT$300元)。
- 若菲律賓簽證需自理者,則退菲律賓簽證費用NT$1000元
【菲律賓未滿15歲以下未與父母雙方同行者公證所需資料】
- 父或母其中一方親自攜帶資料到辦事處辦理公證。
- 去公證的父親或母親的護照正本及小孩的護照正本及同行者的護照(正本及需另COPY3份)
- 去公證的父親或母親的身份證正本及身份證影本3份(需用A4紙影印不可裁剪,上面需寫明父 或母護照上的英文名字)
- 小孩的英文版戶籍謄本正本(需另COPY3份)
- 公證費台幣NT$1200元(約2-3小時左右下件)且另於進入菲律賓各機場需再繳付3500元披索之通關費。
- **以上資料缺一不可**
- 收件時間:週一~週五08:00~11:30;13:00~17:00
- 取件時間:週一~週五08:00~11:30;13:00~17:00
- 菲律賓簽證處電話:(02)-2568-8825
- 菲律賓簽證處傳真:(02)-2568-8867